隆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職能簡介
我局負責本區域內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和市場交易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違法行為,查處利用合同進行欺詐等違法案件;監督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查處經銷摻假和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負責監督管理商標、廣告工作,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我局機關內設10個股室,派出機構9個工商所、1個經檢大隊,下屬兩個事業單位,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組和個體私營經濟協會。
(二)2019年重點工作
1.以深化和拓展商事制度改革為基礎,抓好“服務工商”建設
一是持續開展工商登記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行市場主體全程電子化登記,做到全流程網上辦理。二是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配合黨委政府做好對“僵尸企業”的處置工作,探索建立對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強制清退制度。
2.以抓實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為關鍵,抓好“效能工商”建設
一是發揮好牽頭協調作用。認真思考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舉措,保證內江市綜合考核目標全面完成。二是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持續開展“干部進企業”系列活動,落實好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各項政策措施,為企業登記、品牌建設、融資提供便利化服務,繼續做好“個轉企”工作。三是深入實施商標廣告戰略。圍繞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從商標富農、合同幫農、權益保農、紅盾護農等方面研究新辦法,幫助農戶增收;強化商標知識產權保護,推進“雙打”工作常態化;開展“廣告+”系列活動,促進廣告產業規范發展。
3.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為重點,抓好“法治工商”建設
一是加強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要發揮好牽頭作用,完善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工作機制,加強工作進度和力度,確保政府部門處罰信息實現公示率、及時率、準確率達3個100%。二是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涉企信息監測分析,實現抽查計劃完成率、抽查結果公示率、不定向抽查清單覆蓋率達到3個100%。三是加強執法辦案工作。深化反壟斷執法,加大民生領域執法力度,加強對新興業態競爭的關注;加強網絡市場監管,嚴查網絡虛假違法廣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持續加強廣告市場監管,快速處置涉及政治敏感及導向問題的廣告,加大整治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資等事關廣大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虛假違法廣告力度。
4.以“放心舒心消費城市”創建為要點,抓好“維權工商”建設
一是大力推動“放心舒心消費城市”創建。積極發揮牽頭單位主導作用,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為“放心舒心消費城市”創建工作打下堅實基礎。二是強化消費維權監管執法力度。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開展重點領域重點商品專項治理。三是發揮消協組織作用。宣傳依法、科學消費維權理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強化消費提示警示和行政約談,開展消費投訴公示。四是繼續抓好創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對照創建測評標準和任務分工,對創建工作重點難點進行再次量化分解、明確責任、制定措施、強化整改。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隆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屬二級預算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總預算1255.07萬元,比2018年收支預算總數減少0.11萬元,主要原因是加強內部管理,減少項目支出。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收入預算1255.0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55.07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支出預算1255.0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07萬元,占85.66%;項目支出180萬元,占14.34%。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255.07萬元,比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減少0.11萬元,主要原因是加強內部管理,減少項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55.0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70.9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2.0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8.2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3.76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255.07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0.11萬元,主要原因是加強內部管理,減少項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70.97萬元,占77.3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2.06萬元,占11.32%;衛生健康支出68.29萬元,占5.44%;住房保障支出73.76萬元,占5.8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684.1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
2.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116.5萬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運轉支出,主要包括:依法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和市場交易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負責本區域內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等。
3.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市場監管執法(項)2019年預算數為65萬元,主要用于: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企業信用信息“雙隨機”抽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工作支出,打擊經濟犯罪、打擊非法傳銷、網絡交易定向監測以及系列執法工作中的各項支出等。
4.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102.27萬元,主要用于:下屬事業單位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14.24萬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員經費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28.62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2.22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8.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46.0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9.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7.7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10.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19年預算數為14.49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集中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11.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73.76萬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075.0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32.8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等支出。
公用經費142.2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印刷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物業管理費、勞務費等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40.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7.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3萬元。
(一)無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公務接待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接待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1輛,其中:轎車9輛、越野車2輛。
2019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3萬元,用于11輛公務用車燃油、過路(橋)、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單位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322.26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長31.96萬元,減少9%。主要原因是加強內部管理,減少項目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安排政府采購預算5萬元,主要用于采購辦公設備。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單位共有車輛1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19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按照“費隨事定”的原則,2019年項目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標,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單位開展專門性財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市場監管執法(項):指開展各類執法活動、查處各類經濟違法案件的專項工作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下屬事業單位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七)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的支出。
(九)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十)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十一)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單位用于集中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經費:納入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政府經濟分類科目)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2019年省級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
附件: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附件:隆昌市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公開附表
附件:隆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