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職能簡介
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體系。
(二)2019年重點工作
1、加強體系建設,推動衛生健康監督機構體制改革。
2、開展2019年衛生健康監督對標年活動。
3、開展2019年衛生健康監督執法落實年專項整治行動。
(1)、開展消毒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2)、開展醫療亂象專項整治行動。
(3)、開展掃黑除惡打擊非法行醫亂象專項整治行動。
(4)、開展打擊非法“微整形” 專項整治行動。
(5)、開展兒童近視康復治療市場亂象整治行動。
(6)、開展疫苗規范使用專項整治行動。
(7)、開展職業健康專項整治行動。
(8)、開展住宿場所衛生專項整治行動。
(9)、開展“五小行業”衛生專項整治行動。。
4、醫療服務監督執法
5、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
6、加強學校衛生監督執法
7、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
8、加強傳染病防控和血液及血液制品監督。
9、加強消毒衛生監督執法
10、推進職業衛生監督執法。
11、計劃生育與母嬰保健監督執法
12、衛生健康監督法制稽查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是參公事業單位。單位工作人員26人,其中在編17人,公益性崗位人員9人。設有辦公室、稽查科、監督執法一科、監督執法二科、監督執法三科、和監督執法四科。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
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2019年收支總預算238.17萬元,比2018年收支預算總數增加32.28萬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經費調整等。
(一)收入預算情況
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2019年收入預算238.17萬元,其中:上年結轉1.95萬元,占0.8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36.22萬元,占99.18%。
(二)支出預算情況
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2019年支出預算238.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2萬元,占81.55%;項目支出43.95萬元,占18.4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38.17萬元,比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2.28萬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經費調整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36.22萬元、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5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7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97.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4萬元等。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36.22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30.33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調整等。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2019年支出預算238.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2萬元,占81.55%;項目支出43.95萬元,占18.4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2.3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財政科學研究所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23.37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本單位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衛生監督機構(項)2019年預算數為187.17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獎金津補貼、辦公費、水電費等基本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9.71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19年預算數為2.17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集中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6.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13.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94.2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67.7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等支出。
公用經費26.5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印刷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物業管理費、勞務費等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萬元。
(一)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下降234.25%。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接待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下降150%。
單位現有特種用車1輛。
2019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過路(橋)、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單位基本公共衛生下鄉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2019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68.51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長3.44萬元,增長5.28%。主要原因是勞務費的增加。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財政廳安排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共有車輛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19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大隊無此項內容。
十一、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廳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廳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開展財政綜合業務、預決算編審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財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機關服務(項):指后勤服務中心、信息中心為本部門各單位正常運行提供服務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指財政廳用于財政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四川省財政廳后勤中心、四川省財政科學研究所、四川省財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資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財政廳政府債券發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冊會計師事務中心、四川省資產評估事務中心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指財政廳除上述項目外,開展其他財政事務方面專門性工作任務的項目支出,如全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等。
(九)教育(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指為配合財政業務開展,用于部門在職人員參加相關業務培訓及舉辦財政管理業務培訓的經費支出。
(十)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財政科學研究所的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十一)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十二)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十三)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廳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
(十六)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十七)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廳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集中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十九)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向符合條件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二十)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經費:納入財政廳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政府經濟分類科目)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2019年省級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