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衛健局職能簡介
1、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政策。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政策、規劃,制定衛生健康地方標準與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制定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牽頭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牽頭組織全市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5項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制定并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等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全市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依照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參與開展檢疫監測工作。
4、貫徹落實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5、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械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落實基本藥物使用政策。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6、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體系。
7、制定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并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負責醫療機構、人員和行為的日常監管。
8、負責全市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9、負責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基層衛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10、負責市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級有關部門(單位)離休干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11、 依法依規履行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衛健局2019年重點工作
1、推進改革創新:一是完善分級診療制度。加強分級診療政策宣傳和合理就醫引導,推動完善醫保差別化報銷政策。強化落實大型醫院診治疑難、危急重癥功能定位,進一步完善控量提質措施,減少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占比。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履職盡責”,增強基本醫療服務和“健康守門”能力,推進服務簽約化、連續化、優質化,提升基層診療服務量。二是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鞏固取消藥品和耗材加成改革,落實政府投入保障政策,加快推進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性調整。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促進黨的建設和業務工作相融合。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推動醫院制定并落實章程,提高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公立醫院內部管理制度,開展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堵住“跑冒滴漏”。三是健全綜合監管工作機制。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檢和打擊醫療亂象、打擊非法“微整形”、住宿場所衛生、抗(抑)菌制劑、職業健康等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配合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矯正市場亂象整治,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實施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加強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聯合懲戒,利用和發揮好社會監督、行業自律作用。 四是完善藥品食品工作舉措。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開展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監測,重點對基本藥物配備情況、使用比例等進行考核,開展短缺藥品監測。以兒童用藥、心血管病和抗腫瘤藥物等為重點,開展臨床藥物綜合評價。推動公立醫院“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改革。推動降價藥品進醫院工作。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優化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程序,推動證照、辦事材料、數據資源共享互認。探索使用電子簽章,實現衛生健康行政許可事項“全程網辦”。研究完善行政審批事項專家現場審查實施細則,壓縮行政審批自由裁量空間。
2、推動高質量發展:一是推進區域協同發展,推進“一干多支、五區協同”區域衛生健康事業協同發展,推動區域衛生健康資源共享,建立健全片區協同發展聯動機制。落實內江市政府與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簽署的《分級協同診療體系建設戰略合作協議》,加快市第二人民醫院精神專科病區、市人民醫院西區分院建設項目;二是推動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大型醫院“高精尖優”發展工程、市級醫院“服務主責”提升工程和基層衛生“履職盡責”工程;三是推動公共衛生高質量發展。推進疾控系統愛崗敬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等級評審,隆昌市疾控中心達三級乙等,進一步補齊短板、提高水平。加強監督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開展執法能力提升行動。四是推動健康服務業發展。編制和實施健康服務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建立政策、制度、規范和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促進民營醫療服務等健康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相關部門在民營醫院立項、準入、建設、運行和發展等方面形成保障合力,促進民營醫療服務配套政策落地落實。
3、加強公共衛生。一是強化疾病預防控制。做好免疫規劃工作。二是抓好重大傳染病、地方病防治;三是加強職業病防治;四是提升衛生應急能力。
4、扎實打好“三大攻堅戰”。在鞏固已有成果的基礎上,針對突出問題,集中力量支持打好三大重點戰役。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支持打好健康扶貧攻堅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打好防治污染攻堅戰。
5、提升中醫藥發展。按照省上的統一部署,推進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十百千”工程,爭創區域中醫醫療中心,推進市中醫醫院扶優扶強建設,支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建設。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隆昌市衛生健康局下屬二級預算單位16個,其中行政單位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機關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隆昌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大隊1個;其他事業單位14個(分別是:8個(鎮)中心衛生院、隆昌市人民醫院、隆昌市中醫醫院、隆昌市保健院、隆昌市疾病預控制中心、隆昌市慢性病防治院、隆昌市第二人民醫院。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隆昌市衛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總預算5885.40萬元,比2018年收支預算總數增加3636.32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級專項補助年初預算的編制(基本公共衛生、基本藥物、計劃生育獎扶特扶等專項)。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收入預算5885.40萬元,其中:上年結轉816.79萬元,占13.88%;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068.61萬元,占86.12%。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支出預算5885.4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0.91萬元,占6.47%;項目支出5504.49萬元,占93.53%。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5068.6萬元,比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增加2819.54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級專項補助年初預算的編制。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068.6萬元、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增加2819.54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6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990.2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69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068.6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2819.54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級專項補助年初預算的編制。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67萬元,占0.1%;衛生健康支出4990.24萬元,占98.5%;住房保障支出26.69萬元,占1.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217.3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人員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
2.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186.6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事業單位開展醫療綜合業務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衛生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29.24萬元,主要用于:事業編制人員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
4.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專項(項)2019年預算數為445.37萬元,主要用于:開展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方面專門性工作任務的項目支出,如:艾滋病專項、貧困人口體檢費用等專項。
5.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473.83萬元,主要用于:一是用于事業編制人員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二是開展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方面專門性工作任務的項目支出,如: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專項經費、計生免費技術服務專項經費、計劃生育家庭特扶專項經費、人口公益基金等專項。
6. 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684.08萬元,主要用于:開展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方面專門性工作任務的項目支出,如:基層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村衛生室基本藥物改資金等專項。
7. 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4萬元,主要用于:開展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方面專門性工作任務的項目支出,如:全科醫生特設崗位配套資金。
8. 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642.71萬元,主要用于:開展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方面專門性工作任務的項目支出,如:基本公共衛生補助資金。
9. 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鄉鎮衛生院(項)2019年預算數為283萬元,主要用于:鄉鎮衛生院改制人員補助。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5.0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46.58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部門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2.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12.91萬元,主要用于:廳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13.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6.5萬元,主要用于: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14.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19年預算數為4.6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集中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1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26.68萬元,主要用于: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80.9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35.2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等支出。
公用經費45.6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印刷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物業管理費、勞務費等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暫未編入年初部門預算。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下降32.2%。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會務、檢查、考察調研、工作交流、學習培訓等方面產生的餐費、住宿費、會務費。
(三)2018年無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隆昌市衛生健康局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45.68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長5.42萬元,增長13.46%。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隆昌市衛生健康局安排政府采購預算20.3萬元,主要用于采購辦公設備。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固定資產價值為174.6萬元,2017年度為166.6萬元,增加了4.8%,原因是2018年購置了辦公用品。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按照“費隨事定”的原則,2019年對所有項目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標,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開展財政綜合業務、預決算編審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財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五)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支出(項):指用于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六)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專項(項):指衛健局用于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支出。
(七)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指衛健局用于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八)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項):指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出。
(九)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指為配合財政業務開展,用于部門在職人員參加相關業務培訓及舉辦財政管理業務培訓的經費支出。
(十)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指用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
(十一)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鄉鎮衛生院(項):指用于鄉鎮衛生院的支出。
(十二)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事業單位離退休(項):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十三)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十四)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十五)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的支出。
(十六)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機關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
(十七)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十八)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機關用于集中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經費:納入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政府經濟分類科目)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2019年省級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