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文化館職能簡介
文化館是政府為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教育,組織輔導群眾開展文化活動而設立的群眾文化事業機構,是群眾文化藝術活動的中心。文化館以文藝創作、組織活動、文藝培訓、基層輔導、組建業余團隊為主要職能
(二)文化館2019年重點工作
積極發動和組織全縣文藝骨干創作,發表(含演展)各類文藝作品600余幅(件);全年實現免費開放工作,努力建設文化民生工程;積極指導各鄉鎮、街道、社區、工礦企業、機關、學校抓好文化站、文化室、俱樂部文藝活動113場次;各鄉鎮文化站文化專干、業余文藝骨干、業余文藝社團(隊)的輔導、培訓24場次;組織開展全縣性文藝活動(含藝術演展、藝術比賽等)18場次;與省內各文藝團體開展交流、展覽2次;出版《蓮峰》3期,《隆昌攝影報》4期。服務惠及全縣群眾83萬人次,圓滿完成各項常規工作及上級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文化館屬全額撥款一類公益性事業單位,無下屬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文化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文化館2019年收支總預算188.52萬元,比2018年收支預算總數減少5.48萬元,主要原因是加強內部管理,減少項目支出。
(一)收入預算情況
文化館2019年收入預算188.5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8.52萬元,占100.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文化館2019年支出預算188.5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4.48萬元,占81.94%;項目支出34.04萬元,占18.0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文化館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88.52萬元,比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減少5.48萬元,主要原因是加強內部管理,減少項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8.52萬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45.6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5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0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1.25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文化館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88.52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9.5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45.66萬元,占77.2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52萬元,占11.42%;衛生健康支出10.09萬元,占5.35%;住房保障支出11.25萬元,占5.9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2019年預算數為143.2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及部分群眾文化專項活動。
2.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2.4萬元,主要用于:文化館免費開放工作地方財政匹配部分。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1.85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個人養老金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9.67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后,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5.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19年預算數為8.27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6.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19年預算數為1.82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集中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7.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11.2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文化館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54.4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42.7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等支出。
公用經費11.7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印刷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物業管理費、勞務費等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文化館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8.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8萬元。
(一)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下降21.21%。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接待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比2018年預算增加5.8萬元,原因是:2018年度購置專用流動舞臺演出車1輛。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專用車輛1輛。
2019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8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過路(橋)、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群眾文化演出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文化館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文化館2019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文化館2019年沒有使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文化館在當年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中沒有政府采購項目,如有上級專項撥款政府采購項目另行申報。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文化館共有車輛1輛,其中,專用車輛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19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按照“費隨事定”的原則,2019年文化館對專項項目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標,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指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部分群眾文化專項活動支出。
(三)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單位開展群眾文化活動有關的其他項目支出。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六)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七)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事業單位用于集中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經費:納入文化館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政府經濟分類科目)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2019年省級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
附件:隆昌市文化館